5.1.1 钻孔结构设计应符合勘察纲要的要求,并应以钻孔的设计深度、终孔直径、地层特性为依据自下而上进行。 5.1.2 钻孔结构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孔深、终孔直径、各级孔径与深度、各层套管深度与规格。 5.1.3 钻孔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口管应穿过松散覆盖层,宜下入稳定地层0.5m。 2 应简化钻孔结构。 3 用防塌冲洗液和注浆法难以保持孔壁稳定的地层,应采用套管护壁。 4 在没有施工经验的地区施工应预留备用孔径。 5 钻孔结构应满足后续试验及测试的要求。 5.1.4 钻进方法宜按表5.1.4-1、表5.1.4-2选用。 表5.1.4-1 土层钻进方法
注:○为适用,×为不适用。 表5.1.4-2 岩层回转钻进方法
注:○为适用,×为不适用。 条文说明
5.1.1 设计钻孔结构时,除应考虑钻孔的设计深度、终孔直径、地层的地质结构与岩土性质外,还应考虑钻孔中的测试项目、取样要求、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经验和护壁堵漏技术水平。
5.1.2 钻孔直径的选择除应符合钻探工艺要求外,还应满足孔内测试及取土试样要求。工程地质钻探常用的钻孔规格为 5.1.3 本条说明如下: 1 当表层土为比较稳定的粉质黏土和黏土时,可考虑不设置孔口管,否则应设置孔口管,以确保顺利钻进。 2~4 简化钻孔结构的目的是减少套管层数和数量,简化钻孔结构应首先充分了解地层特性,其次考虑现有护壁堵漏技术的有效性,在有地区施工经验的情况下可不留备用孔径。 5.1.4 钻进方法选择除按表5.1.4-1和表5.1.4-2考虑土层和岩石性质外,还要考虑钻进方法对岩土层鉴别与取样段扰动的影响,以及各种方法适用的孔深与孔径等。冲击钻进包括打筒钻进、抽筒钻进和钻头冲击钻进。在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层可用打筒钻进;遇到较薄的碎石、卵石层,可先用角锥、扁铲、圆形或十字形等冲击钻头破碎,再用打筒钻进;在有水的情况下,用抽筒捞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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