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3.1 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的混凝土工程均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以数量计算的预制构件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D.13.2 柱、帮脊木为多边形时,其规格按断面对角线计算。 D.13.3 混凝土基础、圈梁、构造柱等现代做法构件以及钢筋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D.13.4 混凝土种类指:现场搅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清水混凝土、加颜料混凝土等。 D.13.5 门窗框、花窗边框线抹灰另按附录H抹灰工程中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D.13.6 古式零件包括:梁垫、蒲鞋头、云头、水浪机、插角、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等,以及单体体积不大于0.1m³未列入的古式小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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