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1 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和《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的有关规定。 13.3.2 厂房内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行、配件的搬运及车辆运行的要求。单人行走,在固定设备(或有封闭罩的运行设备)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7m;在运转机械旁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m。 13.3.3 门式起重机上应设置自动限制行走极限位置的限制装置,以及警示灯与警铃。 13.3.4 门式起重机应设置防台风或飓风的锚定装置。
13.3.5 门式起重机的轨道内、外侧与其他物体的距离应大于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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