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制备多晶硅产生的废触媒应按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硅渣、水解物及废水中和渣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6.5.2 氯化锗蒸馏残渣应综合利用。 条文说明
6.5.1 制备多晶硅过程产生的废触媒(即废镍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定性为危险废物。硅渣、水解物(二氧化硅浮渣)石灰中和渣以及污水处理渣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钙,定性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堆存在按相关标准建设的贮存场内。 6.5.2 锌系统的焙砂酸浸液净化产生的含镉渣经氯化、蒸馏后残留的氯化锗蒸馏残渣应当综合利用,将其返回锌系统的烟化炉处理可进一步回收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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