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热源井的施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5.3.2 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热源井及其周围区域的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5.3.3 热源井施工过程中应同时绘制地层钻孔柱状剖面图。 5.3.4 热源井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的规定。 5.3.5 热源井在成井后应及时洗井。洗井结束后应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
5.3.6 抽水试验应稳定延续12h,出水量不应小于设计出水量,降深不应大于5m;回灌试验应稳定延续36h以上,回灌量应大于设计回灌量。 条文说明
5.3.2 热源井及其周围区域的工程勘察资料包括施工场区内地下水换热系统勘察资料及其他专业的管线布置图等。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