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封场前垃圾堆体边界外存在地下填埋气体迁移现象的,在气体迁移的一侧应设置填埋气体迁移监测井,监测井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要求。 11.3.2 下列地点和情况应设置甲烷监测报警设备: 1 填埋气体地下迁移一侧20m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室和一层房间内; 2 填埋气体输送管道经过的房间或封闭空间; 3 填埋气体处理和利用车间内。 11.3.3 填埋气体抽气设备前的进气管道上应设置氧含量监测报警设备。 条文说明
11.3.1 某些填埋场,特别是无场底防渗设施的填埋场,填埋气体会沿场底或侧面的裂隙或土壤向场外地下迁移。在场外设置监测井可以监测填埋气体迁移的距离和迁移量,以便根据监测结果制订防迁移措施。 11.3.2 甲烷监测报警设备可用来监测某空间里可燃气体浓度,在甲烷浓度接近爆炸下限时就会报警,以提醒管理人员尽快消除甲烷的聚集,以免发生危险。 11.3.3 填埋气体抽气设备前的进气管道上设置氧含量监测报警设备是为了防止过多的氧气被抽进管道与填埋气体中的甲烷混合而产生爆炸隐患。由于涉及运行安全,因此本条设为强制性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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