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 5.1 监测点位布设 表1和表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5.2 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要求,按HJ/T 193或HJ/T 194的要求执行。 5.3 分析方法 应按表3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法分析各项污染物的浓度。 表3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